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日前发布《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疆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确定了今年高考录取的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据悉,新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是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二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三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四是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五是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和双语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据悉,新疆2020年高考于7月7日至9日进行,新疆普通高校录取分8个批次。记者了解到,自治区2020年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语测试,考生成绩及位次、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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